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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综合申报表》申报相关事项的通告

尊敬的纳税人:根据部分纳税人的建议,现将《综合申报表》报送相关操作修改完善如下:1、已鉴定的税(费)种本期均无应税金额时,点击零申报全选后直接保存申报。2、已鉴定的税(费)种本期仅需申报部分税(费)种时…
类别:税务公告 作者:adminjyh 日期:2012-02-15 21.54.49 点击:274 评论: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