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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(省政府第39号令)

第一条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、股份制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私营企业及其全部职工,外商投资…
类别:社保动态 作者:adminzjb 日期:2011-04-26 16.57.34 点击:364 评论: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