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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莆田】关于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有关事项的通知

作者:adminwjh 来源: 日期:2012/4/11 15:59:40 人气: 标签:零售药店 刷卡 药品

莆人社[2012]19号

关于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有关事项的通知

各县(区、管委会)劳动和社会保障局(社会事务局、人劳科),市医保中心:  

   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,现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一般参保人员每人每周可在定点零售药店刷卡一次,金额不超过150元,特殊人群(离休人员、5.12人员、保健人员)不超过200元。

    二、参保职工如因病情需要在定点药店外购药品超过规定时间和金额的,应向所属医保中心办理莆田市参保职工外购药品审批手续,否则不予报销。

    三、定点药店应及时维护医保信息系统的药品零售价格,药品最终零售价应与医保信息系统一致,不得以会员价、促销价等理由对参保职工进行不同价格销售。

    四、各医保中心及定点零售药店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。

    五、本通知自2012年1月19日起执行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二年一月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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