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 2010年1-8月工伤、生育保险缴费分解及
结算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10年1-8月已参加工伤、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分解及结算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企业工伤、生育保险结算工作
由市社保中心根据2010年企业报市地税2010年1-8月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(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若低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%即1369元,按1369元为基数)进行结算。请各有关单位2010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前来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领取《2010年1-8月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结算表》核对、结算后单位若有欠费金额,应予2010年12月30日前将欠费金额转入我中心户: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、帐号:
二、参加工伤生育保险事业、行业单位
2010年1-8月参加工伤、生育保险单位,其工伤保险缴费按月按人填报,事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以人事局核定工资总额为准,行业部门以单位核定发放的工资为准,若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即1369元,按1369元为基数。请各有关单位按上述要求如实填报《2010年1-8月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分解表》一式二份(详见附表),分解表中社保编码按原编码35040100XXX填报, 2010年11月25 日前报送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工伤生育科。2011年12 月10日至 12 月 15日前来领取《2010年1-8月工伤保险基金结算表》。核对、结算后单位若有欠费金额,应予12月25日前将欠费金额转入我中心开户行: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、帐号: 联系电话:8246837 8958308 8958508
其它:为便利核对、结算工作,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请自带“U”盘到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考入相关数据。
附:《2010年1-8月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分解表》
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
2010年 11 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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