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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生育遗失补办证

作者:adminzz 来源: 日期:2012/2/10 13:22:09 人气: 标签:工伤生育 遗失 补办

文件依据:闽劳社文[2004]353号

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

到原发证机构办理补办。

需提供与首次登记相同的资料。

办事程序

申报  →  受理  →  审核  →  补发

承办科室及电话

工伤生育保险科     22189237

受理时间、时限

每月1—27日       3个工作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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